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买卖比特币、以太币和泰达币等币种。币安交易平台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。
从技术层面看,虚拟货币依托去中心化技术存在,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,有公开的区块链账本和社区共识,其交易行为基于代码规则自动执行,本身不具备诈骗属性。这类虚拟货币的价格由市场供需自发形成,虽波动剧烈,但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。
然而,虚拟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流通便利等特点,使其成为诈骗分子的 “工具”。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:发行 “空气币”—— 虚构区块链项目,宣称代币未来会暴涨,通过拉人头、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,募集资金后卷款跑路;搭建虚假交易平台 —— 仿冒正规交易所,诱骗用户充值虚拟货币,随后冻结账户或操纵价格导致用户亏损;利用 “挖矿” 噱头诈骗 —— 以 “低投入高产出” 为诱饵,销售虚假矿机或租赁算力,实际并无挖矿行为。这些行为并非虚拟货币本身的问题,而是不法分子借虚拟货币之名实施的诈骗。
我国监管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列为非法金融活动,正是因为其易被滥用。2021 年央行等十部门公告指出,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但这一认定针对的是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、代币发行融资等行为,而非否定其技术存在。
司法实践中,判断是否构成诈骗,关键看是否存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。若仅是个人持有或交易主流虚拟货币(虽违规但未必违法),一般不构成诈骗;但以虚拟货币为幌子,实施上述诈骗行为,则可能构成诈骗罪、非法集资罪等。例如,2023 年某地警方破获的 “虚拟货币理财诈骗案” 中,犯罪团伙以 “保本高息” 为诱饵,骗取投资者 billions 元,最终以诈骗罪定罪量刑。
币安的核心价值观指导着团队的目标、决策和行动,让团队间的协作跨越国籍、文化与背景,最终实现币安团队的共同愿景。